各分院:
现将2017、2018级学生缴费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分院按通知要求告知学生,及时、足额缴纳2019-2020学年费用。
一、收费标准
按照省、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范围收费,学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,住宿费按新校区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(2019-2020学年按1500元/学年收取),具体标准见附表。
二、缴费内容和交费时间
委托银行代收的费用为2019-2020学年在校学生应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和代办费等。请学生务必在开学报到前3天(2019年8月21日前)将自己应缴费用存入中信银行卡中,财务处将根据银行反馈的划卡信息开具收据给各分院,由各分院将收据发至每一位学生。
三、学生具体缴费办法及注意事项
1、为规范收费管理,本学年收费一律不收取现金。请所有学生将应缴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存入学院统一代办的“中信银行卡”。
2、所有在校生的住宿信息全部按照上学年各分院提供资料为准。若学生有住宿调整,请各分院在7月31日前提供调整信息。
3、学生只须在当地银行网点将学费、住宿费、代办费等存入学院发给学生的中信银行卡中即可,由银行按学院提供的收费标准代扣。4、个别银行卡遗失的学生,可凭身份证到泰州市范围内各银行网点补办卡,并在8月31日前将新卡号报大学生服务中心财务处服务点(请注意,卡主和学生应为同一人,否则财务处不予登记)。
5、如学生申请助学贷款,请及时到大学生服务中心财务处服务点登记贷款金额,以免误扣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。
四、2019级新生缴费另行通知。
五、请各分院高度重视学生缴费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各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的政策宣传,确保学院收入按时实现。学院将统计出各分院的学生累计扣卡成功率,以作为各分院学生收费工作的考核依据。
泰州职业技术学院
2019年7月5日
序号 | 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 计价单位 | 收费依据 | 备注 |
一 | 行政事业性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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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 学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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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全日制公办高校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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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苏价费[2014]136号 | 所有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。 |
(1) | 文科类 | 4700 | 元/生.学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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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 工科类 | 5300 | 元/生.学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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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 医学类 | 6200 | 元/生.学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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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| 艺术类 | 6800 | 元/生.学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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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 住宿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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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校内学生住宿费 | 1500 | 元/生.学年 | 2017年2月17日省物价局批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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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代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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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教材费 | 500 | 元/生.年 | 苏价费[2007]270号 | 按实收取,多退少补 |